黃山通報三起扶貧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來源: 作者: 時間:2017-11-27
一、祁門縣衛(wèi)計委原黨委委員、原副主任程金木違規(guī)使用病患者“五保”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5年,程金木在擔任祁門縣大坦鄉(xiāng)黨委副書記、政府鄉(xiāng)長期間,違規(guī)使用病患者“五保”金;授意他人虛報冒領和套取危房改造、美好鄉(xiāng)村建設等項目資金51萬元用于設立“小金庫”。2017年9月,程金木受到撤銷黨內(nèi)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二、歙縣昌溪鄉(xiāng)雙源村原黨總支書記吳忠華危房改造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4年吳忠華對某戶申報的危房改造資金審核監(jiān)督不嚴,致使該項目資金0.5萬元被挪作他用。吳忠華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8月,吳忠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三、休寧縣溪口鎮(zhèn)花橋村詹家山組原村民組長占友民貪污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2年占友民利用職務便利,從11戶危房改造戶賬戶中提取危房改造資金4.4萬元存入私人賬戶,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9月,占友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黃山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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