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代夫出國旅行撞船受傷 告旅行社獲賠
來源: 作者: 時間:2016-06-16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邢女士和丈夫報團在馬爾代夫旅游期間,其乘坐的多尼船與一艘游艇相撞,導致她頭部受傷,在當地住院治療8天;貒螅吓繉⒙眯猩绺嫔戏ㄍ,索賠2.7萬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雙方當庭達成調解,邢女士獲賠1.8萬元。
邢女士訴稱,去年1月19日,她與被告北京身未動心已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參加對方組織的馬爾代夫自由行以及含有兩天斯里蘭卡行程的旅游,其中四晚在馬爾代夫游艇上住宿,團費為每人6879元及簽證費220元。去年3月6日,原告在旅行社提供的馬爾代夫游艇上,因游艇與其他游艇發(fā)生碰撞,導致其頭部受傷。她當即被送往當地醫(yī)院救治并住院8天,回國后又住院治療,被診斷為腦挫裂傷、硬膜下血腫。
邢女士稱,事故給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經濟損失,為此,要求旅行社賠償醫(yī)藥費7000余元、誤工費7000元以及精神損害慰問金5000元等共計2.7萬余元。
旅行社代理人首先對原告表示慰問,但認為實際侵權人是第三方,肇事游艇負全責。此外,旅行社在國外也盡到了救助義務,支付了兩萬余元醫(yī)療費,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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