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宋美華涉嫌受賄500余萬元受審
來源: 作者: 時間:2017-07-14
原標題:合肥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宋美華涉嫌受賄500余萬元受審
合肥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宋美華涉嫌受賄罪一案,7月13日在合肥市廬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其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宋美華在合肥市公安局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為商人戴某某、潘某、吳某某等人或其朋友,在車輛年審、車輛違章處理、酒駕處理提供幫助;為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蔡某某,在職務提拔上提供幫助;為安徽某公司的相關業(yè)務等方面提供幫助,13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員及單位財物共人民幣541.7萬元、港幣22萬元,及價值31.9萬元的豐田皇冠汽車一輛。
因涉嫌嚴重違紀,宋美華于2016年4月接受組織調(diào)查。在此前后,合肥交警系統(tǒng)多名干部因違法違紀被查,包括原副支隊長趙躍東、新站大隊大隊長李偉、高架橋大隊大隊長郭其文、濱湖大隊教導員李敏等。
在13日的庭審現(xiàn)場,宋美華對絕大多數(shù)指控表示“認罪”,其辯護人對部分指控提出異議。公訴機關認為,宋美華的行為已構(gòu)成受賄罪,提請法院依法判處。法院未當庭宣判。(記者徐海濤 劉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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