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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報訊(記者 楊旭東)自2016年12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新條例對私設電臺,特別是 “偽基站”“黑廣播”打擊力度明顯加大。
新條例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將擅自設置電臺罰款上限由原來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萬元,對不按照電站執(zhí)照的規(guī)定使用電站的吊銷電臺執(zhí)照,沒收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下罰款等處罰措施。對非法無線電發(fā)射活動,要求暫扣設備,查封電臺,實施技術阻斷,提高違法成本。針對近年來群眾反映強烈且屢禁不止“偽基站”“黑廣播”等違法行為,新條例進一步加大了打擊力度!稐l例》規(guī)定,對于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從事詐騙等違法活動,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成犯罪的,在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設備和違法所得的基礎上加重處罰。 新條例下放了大多數臺站審批權限,除衛(wèi)星測控導航等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的重要臺站外,其他臺站均交由省級管理機構進行審批。進一步縮小了臺站審批范圍,對微功率短距離電臺等與群眾關系密切、數量眾多的臺站不再審批,這將大大方便企業(yè)和民眾用頻。 新無線電管理條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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