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桐城市唐灣鎮(zhèn)八一村黨總支書記葉衛(wèi)、村主任葉遠義落實扶貧工作責任不力問題。省第三方監(jiān)測評估組入戶實地調查反饋該村存在1戶未脫貧、1戶對幫扶工作不滿意、1戶識別時未經(jīng)過公示公告、9戶未安排幫扶項目等問題。經(jīng)調查,葉衛(wèi)、葉遠義對本村脫貧攻堅工作組織領導不力、責任意識不強,違反脫貧攻堅工作紀律,影響脫貧工作整體成效。2017年3月,葉衛(wèi)、葉遠義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潛山縣龍?zhí)多l(xiāng)萬澗村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幫助貧困戶騙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在一建檔立卡貧困戶未如期完成新建房屋改造任務的情況下,該村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幫助該貧困戶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萬元。2017年6月,黨支部書記陳友權、村主任楊桂青、村文書陳流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安慶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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