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臺方案 各級機關要帶頭用新能源汽車
來源: 作者: 時間:2016-09-05
記者昨日獲悉,常州市發(fā)布2016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根據(jù)方案,常州今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628輛以上,建設各類充電樁800個以上,各級機關帶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方案要求,在公交、客運、郵政、物流、市政、環(huán)衛(wèi)等公共服務領域和私人消費領域,全面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明確2016年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數(shù)量占當年新增及更換公交車50%以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gòu)推廣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50%以上。各級機關帶頭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市、轄市(區(qū))機關停車位按10%-15%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車輛購置和充電樁建設運營相關工作由各級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實現(xiàn)市場化運作。(劉國慶)
責任編輯: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