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6月30日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對徐才厚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并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徐才厚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問題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授權軍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3月15日中央決定調(diào)查徐才厚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黨的紀律條例,決定對徐才厚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組織調(diào)查。經(jīng)審查,徐才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晉升職務提供幫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財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受賄犯罪,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
會議認為,對徐才厚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進一步體現(xiàn)了黨中央從嚴治黨、從嚴治軍的鮮明態(tài)度,表明了我們黨堅決反對腐敗、以零容忍態(tài)度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全黨全軍必須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會議強調(diào),任何人不論權力大小、職務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決不手軟。人民軍隊是執(zhí)行黨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在黨風廉政建設上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黨內(nèi)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軍中也決不允許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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