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6月26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情況新聞發(fā)布會,會上發(fā)布了安徽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被告人孫云志非法生產(chǎn)、買賣制毒物品案
2016年6、7月,被告人孫云志伙同孫萬根(已判刑)等人在濉溪縣臨渙鎮(zhèn)原“五福油脂廠”制造制毒物品,由黃約軍(已判刑)負責工廠建設(shè)及組織生產(chǎn)等具體工作。自2016年9月起,黃約軍組織工人生產(chǎn)制毒物品羥亞胺88袋,每袋25千克,共計2200千克。后在孫云志、孫萬根的指揮下,黃約軍將生產(chǎn)的羥亞胺運至濉溪縣百善鎮(zhèn)等地,分三次銷售給孫云志聯(lián)系的買家,其中2016年10月銷售41袋,違法所得200余萬元;2016年11月上旬銷售34袋,違法所得250萬元;2016年11月14日凌晨銷售13袋。
濉溪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孫云志犯非法生產(chǎn)、買賣制毒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被告人孫云志已經(jīng)被扣押的人民幣2543600元予以追繳。
典型案例二、被告人呂百慶販賣、運輸毒品案
2016年11月底,被告人呂百慶同李繼軒(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緩刑)計議販賣毒品事宜。二人商定呂百慶以每克330元的價格賣給李繼軒毒品海洛因700克。同年11月26日,呂百慶聯(lián)系其獄友彭貴虎(因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讓其幫忙運輸毒品至安徽臨泉交給李繼軒,彭貴虎同意。當天,呂百慶安排彭貴虎趕到合肥,通過銀行卡向彭貴虎轉(zhuǎn)賬1000元。當日晚,彭貴虎乘飛機從昆明長水國際機場至合肥新橋機場,接到攜帶裝有毒品的行李箱,接著乘車趕往臨泉。同年11月27日,彭貴虎同李繼軒相約在臨泉縣城中路有意思餐廳見面。當日中午12時許,李繼軒和彭貴虎二人見面后攜帶行李箱走向臨泉縣城關(guān)鎮(zhèn)老城郊糧站院內(nèi),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當場查獲海洛因703.4克。呂百慶于2018年6月21日向勐?h公安局打洛派出所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訴機關(guān)認為,被告人呂百慶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703.4克,其行為構(gòu)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因其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應(yīng)從重處罰。鑒于呂百慶有自首情節(jié),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
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呂百慶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三十萬元。呂百慶服判,不上訴。
典型案例三、被告人安玉美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
2017年底,被告人安玉美在其位于臨泉縣自家南邊菜地內(nèi)種植罌粟。2018年3月14日,臨泉縣公安局民警接舉報后,查獲并鏟除了安玉美所種植的罌粟幼苗;經(jīng)現(xiàn)場清點上述罌粟幼苗共計1578株,民警隨機抽樣送檢。經(jīng)國家林業(yè)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的植物檢材樣本為罌粟科罌粟屬罌粟,屬于毒品原植物。安玉美在其家中被抓獲。
臨泉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安玉美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垩涸诎傅睦浰1578株、罌粟果實外殼3枝,由扣押機關(guān)依法處理。(記者 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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