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凌晨,泰州姜堰警方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自己酒駕后出了交通事故,酒駕當事人為何會主動報警?現(xiàn)代快報記者獲悉,原來,泰興女子小艷(化名)酒后開車與人發(fā)生追尾,原本幾百塊的損失對方看其喝酒索要5000元賠償,氣不過的小艷于是報警自首。
8月24日晚上,泰興市民小艷和朋友吃飯,其間喝了幾兩白酒。25日凌晨,小艷繼續(xù)和朋友在姜堰濱河廣場某餐廳聚會,連喝了幾瓶啤酒。凌晨1點多鐘,小艷準備動身回老二布廠宿舍睡覺。想到自己沒喝多少酒又過了幾個小時,于是決定自己開車回去。
誰知才走到第一個十字路口,因接電話,小艷的車就與一輛停在直行車道上等紅燈的轎車發(fā)生了追尾。見只是輕微刮蹭,小艷于是跟對方協(xié)商,可對方看到小艷渾身酒氣,吃定她不敢報警便要求賠償 5000 元。
損失也就幾百塊,對方卻獅子大開口,氣不過的小艷便主動報警投案。“他要我賠 5000,明顯敲我竹杠!” 一看到民警,小艷就大聲嚷起來,“我承認喝了酒開車,寧可進看守所,也不答應他的條件。”在民警的要求下,小艷非常配合地接受了酒精呼氣測試,結(jié)果為143.2mg/100ml,確實涉嫌醉酒駕駛。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趙衛(wèi)軍 朱小麗 毛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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