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轉(zhuǎn)發(fā)《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
徐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 甘曉妹)11月22日,市教育局轉(zhuǎn)發(fā)《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民辦學校、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組織教師(含編外聘用教師、借出教師)于11月30日前,組織簽署省教育廳統(tǒng)一制定的《江蘇省中小學教師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 據(jù)了解,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教師本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備查。教師簽署承諾書后,要自查自糾,杜絕一切有償補課活動。從2018年12月1日起,對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違法的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先停職,待調(diào)查處理。對情況查實的,鑒于不講師德誠信,應依規(guī)從嚴從重處理,直至取消其教師資格甚至辭退(聘)開除,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并及時報省教育廳。 《通知》還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將師德師風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工作,確保公開承諾不漏一校、不掉一人。要增強簽署承諾的儀式感,加強宣傳,使每位教師再學習、再認識,珍惜光榮、愛惜職業(yè),自覺維護教師的良好形象和社會聲望。今后,教師調(diào)動評先、晉職晉級都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學校要暢通投訴渠道,公開舉報電話、信箱,自覺接受各方面監(jiān)督。對治理有償補課不力、不上報違規(guī)處理結果的學校及其教育部門,要對中小學校長書記和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問責。同時,在對學校和地區(qū)各類考評中一票否決。 據(jù)了解,學校要將簽署的承諾書電子數(shù)據(jù)輸入省級信息監(jiān)管平臺,各設區(qū)市教育局將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情況于12月 15日前報省教育廳。同時,學校要通過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家長,取得家長的理解支持。 ■鏈接 江蘇省中小學教師 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 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努力做新時代“四有”好教師,本人公開承諾如下: 1.不在住所或其他場地開展有償補課; 2.不在校外培訓機構參加有償補課或擔任任何職務; 3.不參加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4.不到居住地以外開展異地有償補課; 5.不組織、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校內(nèi)外有償補課; 6.不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7.不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以上承諾,請學生、家長和社會監(jiān)督。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和上級組織的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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