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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訊(記者 季宇軒 通訊員 鼓公宣 張晴溶)近日,南京警方向媒體披露一起案情:一男子一房多賣騙得五百萬元,現(xiàn)被網上追逃。
2017年6月,吳先生接到一家中介的電話,該中介員工告知在南京市江心洲有便宜房子可以買,正好吳先生當時手里有點資金想要投資房產,就跟中介一起看了房子,并最終看中了位于南京市建鄴區(qū)某小區(qū)內的一套房產。
2017年8月18日,吳先生、中介員工李某、房主任某約好在一家銀行見面,雙方簽訂了一份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合同里注明任某于2018年12月將該處房產交付給吳先生。在簽完字之后吳先生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給任某人民幣128萬元,另給任某2萬元人民幣現(xiàn)金。然而,在吳先生耐心等到2018年12月后,任某并未履行合同交付房產。而且,吳先生通過任某所留的聯(lián)系方式,也聯(lián)系不上他。吳先生在多次聯(lián)系不上任某之后有點慌了,連忙去找當時的中介公司,可中介公司也關門了,這才想起了報警。
得此情況后,警方迅速展開偵查,結果發(fā)現(xiàn)這套房子不止賣給了吳先生,任某以同樣的方式將自己的這一套房產反復與他人簽訂或買賣或抵押協(xié)議,共有4人受騙。2016年,任某因拆遷,補償獲得了一套拆遷安置房,他把自己的這一套房產在不同的中介公司和房產交易網站上掛牌,一旦有意向購買的購房者,他就簽訂合同、收取房款,以較低的價格使購房者答應較長的交付時間。利用這種手法,任某與4人簽訂了買賣或者抵押合同,并在收取500萬余元房款后卷款逃跑。目前,該案已立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任某也已被網上追逃,案件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簽訂房屋合同時,一定要仔細核實房主身份和房產信息,還應當去房管部門和小區(qū)物業(yè)核實信息,必要時還可以到公證處公證。此外,一旦遇到此類情況,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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